六、安監科管理人員
崗位職責:
1.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確保生產活動符合蒙古國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規和標準。
2.對煤礦的生產活動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提出改進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定期組織煤礦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4.參與煤礦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訂,確保其科學性和有效性。
5.對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崗位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安全工程或相關專業畢業。
2.具有2年以上露天煤礦工作經驗,熟悉蒙古國煤礦安全生產的相關法規和標準。
3.具有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能夠有效地組織和管理安全工作。
4.具有較強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能夠獨立處理安全事故。
5.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能夠承受工作壓力。
崗位職責:
1.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確保生產活動符合蒙古國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規和標準。
2.對煤礦的生產活動進行安全風險評估,提出改進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定期組織煤礦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4.參與煤礦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訂,確保其科學性和有效性。
5.對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崗位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安全工程或相關專業畢業。
2.具有2年以上露天煤礦工作經驗,熟悉蒙古國煤礦安全生產的相關法規和標準。
3.具有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能夠有效地組織和管理安全工作。
4.具有較強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能夠獨立處理安全事故。
5.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能夠承受工作壓力。
職位類別: 安全主任
舉報溫馨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