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總工(2.5-4)萬
崗位職責:
1. 認真貫徹落實蒙古國國家技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
2. 負責煤礦技術管理體系的建立,組織加強技術管理,推進技術進步,提升安全生產技術保障水平;
3. 組織編制煤礦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季度生產計劃,提出實現技術經濟目標的技術措施;
4. 組織制定和批準煤礦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
5. 組織編制和審查礦區地質勘探、開拓延伸、采區設計以及相關配套工程等重大技術方案和設計;
6.組織研究和實施提高礦區抗災能力的技術措施,組織制定防治水、火、機電、運輸等事故的措施,預防重大事故發生;
7. 配合礦長和副礦長組織制定事故和災害的搶險救援措施,參與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分析總結事故原因教訓,制定和組織落實防范措施;
8. 組織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技術攻關和科技交流;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 新裝備,新材料,負責科技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的知識更新和技術培訓工作;
9.負責每月施工單位工程量的審核;
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及能力要求:
1. 采礦工程、礦山安全工程,地質工程,礦山測繪工程,機電工程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55歲以下,身體健康。
2. 中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10年以上煤礦技術工作經驗,2年露天礦總工程師等相關崗位工作經驗。
3. 熟知采礦方案設計及原理,采礦流程和安全生產要求等相關知識,有較強的生產組織能力及扎實的專業知識。
4. 熟練應用autoCAD、cass等礦山圖件繪制軟件及辦公自動化軟件,具有礦山資源模塊分析能力。
5. 具有大中型煤礦總工職務的優先聘用。
崗位職責:
1. 認真貫徹落實蒙古國國家技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
2. 負責煤礦技術管理體系的建立,組織加強技術管理,推進技術進步,提升安全生產技術保障水平;
3. 組織編制煤礦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季度生產計劃,提出實現技術經濟目標的技術措施;
4. 組織制定和批準煤礦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
5. 組織編制和審查礦區地質勘探、開拓延伸、采區設計以及相關配套工程等重大技術方案和設計;
6.組織研究和實施提高礦區抗災能力的技術措施,組織制定防治水、火、機電、運輸等事故的措施,預防重大事故發生;
7. 配合礦長和副礦長組織制定事故和災害的搶險救援措施,參與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分析總結事故原因教訓,制定和組織落實防范措施;
8. 組織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技術攻關和科技交流;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 新裝備,新材料,負責科技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的知識更新和技術培訓工作;
9.負責每月施工單位工程量的審核;
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及能力要求:
1. 采礦工程、礦山安全工程,地質工程,礦山測繪工程,機電工程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55歲以下,身體健康。
2. 中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10年以上煤礦技術工作經驗,2年露天礦總工程師等相關崗位工作經驗。
3. 熟知采礦方案設計及原理,采礦流程和安全生產要求等相關知識,有較強的生產組織能力及扎實的專業知識。
4. 熟練應用autoCAD、cass等礦山圖件繪制軟件及辦公自動化軟件,具有礦山資源模塊分析能力。
5. 具有大中型煤礦總工職務的優先聘用。
職位類別: 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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