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供電、排水及機電設備運行、維護等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供電、供排水以及機電設備的規范、標準,組織制定和落實供電供排水系統和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3,負責煤礦生產、生活用電、用水工程設計、施工、改造等技術管理工作,確保煤礦生產用電、生活用水安全。
4,負責機電設備的購置、安裝、供應管理、配件管理及材料供給工作,保證生產需要及機電設備修理、保養工作。
5,負責運輸、提升工作。制定運輸、提升管理辦法和作業規程,組織指揮物料、人員的提升和運輸并確保安全。
6,負責機電設備的倉庫管理,落實倉庫管理標準化規定并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7,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部門工作和現場生產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8,煤礦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搶救的組織工作。如實向上級匯報事故原因、調查結果并組織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
9,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行及職業操守,對待工作認真負責,吃苦耐勞。
2,5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本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相關任職資質。
3,5年以上露天煤礦機電副礦長相關崗位工作經驗,精通煤礦機電運輸管理,熟悉煤礦設備機電技術及生產管理,具有較強的組織指揮和解決現場機電設備故障的能力。
4,能長期駐礦工作,待遇面議。
1,協助礦長工作,負責全礦供電、排水及機電設備運行、維護等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供電、供排水以及機電設備的規范、標準,組織制定和落實供電供排水系統和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3,負責煤礦生產、生活用電、用水工程設計、施工、改造等技術管理工作,確保煤礦生產用電、生活用水安全。
4,負責機電設備的購置、安裝、供應管理、配件管理及材料供給工作,保證生產需要及機電設備修理、保養工作。
5,負責運輸、提升工作。制定運輸、提升管理辦法和作業規程,組織指揮物料、人員的提升和運輸并確保安全。
6,負責機電設備的倉庫管理,落實倉庫管理標準化規定并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7,指導、監督、檢查、處理、考核分管部門工作和現場生產管理。及時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發現排除隱患,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8,煤礦發生事故時,必須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搶救的組織工作。如實向上級匯報事故原因、調查結果并組織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
9,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具有良好的個人品行及職業操守,對待工作認真負責,吃苦耐勞。
2,50周歲以下,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本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相關任職資質。
3,5年以上露天煤礦機電副礦長相關崗位工作經驗,精通煤礦機電運輸管理,熟悉煤礦設備機電技術及生產管理,具有較強的組織指揮和解決現場機電設備故障的能力。
4,能長期駐礦工作,待遇面議。
職位類別: 機電礦長
舉報溫馨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