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0年及以上煤礦相關專業工作經驗和3年及以上基層區隊(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科室)管理工作經驗,擔任過大型礦井安全生產專業中層及以上職務或中型礦井副礦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熟悉煤炭行業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專業知識和業務水平突出;具有急傾斜煤層采煤工作經驗、雙突礦井的安全管理經驗;具備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應變能力;具有一定的經營管理經驗。
職位類別: 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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